【公告】不定時更新

好像也荒廢太久了,久沒看書,覺得自己面目可憎了起來…
想試著翻譯些國外的雜誌或網誌文章,順便砥礪自己唸點書…
不定時放上,翻譯得很爛也請多包涵,翻錯的也請留言告訴我…
謝謝啦~

2011年3月27日 星期日

[考題] 2011/03/27

聲明:所有題目轉載自國考福利社

[法學緒論每日一題]
下列關於「法律行為」之敘述,何者正確?
A、允許當事人在一定範圍之內,創設私人之間的法律關係;
B、法律行為必定是契約行為;
C、契約行為沒有意思合致亦能成立;
D、所有法律行為的生效均需具備一般要件及特定要件。

──────────解答與解釋請按crtl+a反白顯示───────────────
解答:A
解釋:
法律行為的架構圖如下:
法律行為

┌債權行為┬單獨行為eg.捐助行為
│    └債權契約eg.買賣、保證
├處分行為┬物權行為┬單獨行為eg.拋棄
│    │    └物權契約┬不動產(§758)
│    │         └動產(§761)
│    └準物權行為eg.債權讓與(§294)
├身分行為┬單獨行為eg.認領
│    └身分契約eg.訂婚、結婚、離婚
└繼承行為(單獨行為)eg.遺囑、拋棄繼承

A、允許當事人在一定範圍之內,創設私人之間的法律關係:是對的。
B、法律行為必定是契約行為:由上圖可知,法律行為並非只有契約行為。
C、契約行為沒有意思合致亦能成立:契約需兩個相對意思表示合致方能成立。
D、所有法律行為的生效均需具備一般要件及特定要件:法律行為分為要式行為與不要式行為,不要式行為僅需具備一般要件,而要式行為除一般要件外,尚需具備特定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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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每日一題]
It does not seem worth while to spend ten hours ______ this short report.
1、complete
2、completing
3、to complete
4、for completing

──────────解答與解釋請按crtl+a反白顯示───────────────
解答:2
解釋:
本題在考「spend」這個單字的用法。
「spend」的主詞為人,其後動詞必用動名詞,故本題中「complete」應改為「completing」,故選2。

翻譯:
花十個小時完成這個簡短的報告似乎一點也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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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每日一題]
寫信給他人時,信封中欄啟封詞絕不可能用
1、臺啟;
2、鈞啟;
3、大啟;
4、敬啟。

──────────解答與解釋請按crtl+a反白顯示───────────────
解答:4
解釋:
書信的啟封詞如下:
一、對父母或祖父母等長輩:安啟、福啟
二、對其他長輩:鈞啟、勳啟
三、對平輩:大啟、台啟
四、對晚輩:收、啟
此外,絕對不能使用「敬啟」這個詞,

難道你想叫收信人「恭敬地拆開這封信」嗎?
不過或許等你當上皇帝以後就可以用這個詞了…(喂)


資料來源:
書信結構
http://www.40.url.tw/%E5%9C%8B%E6%96%87/01%E5%AD%B8%E7%BF%92%E8%B3%87%E6%BA%90/CH11%E5%9F%BA%E6%B8%AC%E5%B0%88%E5%8D%80/%E5%9C%8B%E5%AD%B8%E8%AA%9E%E6%96%87/%E8%AA%9E%E6%96%87/05%E6%9B%B8%E4%BF%A1%E6%A0%BC%E5%BC%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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