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不定時更新

好像也荒廢太久了,久沒看書,覺得自己面目可憎了起來…
想試著翻譯些國外的雜誌或網誌文章,順便砥礪自己唸點書…
不定時放上,翻譯得很爛也請多包涵,翻錯的也請留言告訴我…
謝謝啦~

2011年3月15日 星期二

[考題] 2011/03/15

聲明:所有題目轉載自國考福利社

[法學緒論每日一題]
甲本欲殺乙,竟誤認丙為乙,而將丙殺死,則甲成立:
A、殺人既遂罪;
B、過失致死罪;
C、殺人未遂罪與過失致死罪;
D、殺人未遂罪。

──────────解答與解釋請按crtl+a反白顯示───────────────
解答:A
解釋:
解析:
本題為等價客體錯誤的典型。即行為人之行為客體本為A,但誤認B為A,因而於B身上完成欲對A所為之構成要件行為,此時行為之客體雖產生錯誤,但因行為人仍在B身上完成構成要件,故仍對B為故意犯罪既遂。
本題行為人甲本欲殺乙卻誤殺丙,依28年上字第1008號判例見解,只要認識其所殺者為人即具有殺人故意;至於所殺者為乙或丙,則在所不問。此時客觀上行為人甲已著手殺人行為,並造成死亡結果,主觀上則具備故意,仍成立故意殺人罪。


資料來源:
錯誤理論
http://web.nchu.edu.tw/~hftsai/downloads/article/Criminal%20Law/subject%2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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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每日一題]
_______ all these misunderstandings, they eventually made up with each other.

1、Even
2、Even though
3、In case of
4、In spite of

──────────解答與解釋請按crtl+a反白顯示───────────────
解答:4
解釋:
本題參考文法及語意。空格後為一名詞,故空格內需填入一後可接名詞之片語。
1、Even:ad.即使、甚至,後接子句。
2、Even though:ad.即使、盡管,後接子句。
3、In case of:假使、萬一,後接名詞,但語意不合。
4、In spite of:不管、儘管、雖然,後接名詞,取儘管之意,本題選之。
(嗯,其實我還是不太懂。)

翻譯:
儘管有許多誤會,他們最後還是彼此和解了。

字彙:
make up 和解、組成、發明、杜撰、化妝;和解、言歸於好;彌補、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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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每日一題]
屬員對長官,宜自稱為
1、本人;
2、台端;
3、職;
4、閣下。

──────────解答與解釋請按crtl+a反白顯示───────────────
解答:3
解釋:
1、本人:一般自稱。
2、台端:機關或首長對屬員、機關對人民時用。
3、職:屬員對長官、下級機關首長對上級機關首長自稱時用。
4、閣下:公文好像沒有這樣用的,一般似用於尊稱對方。


資料來源:
公文用語法律用語法律用字標點符號常用字義表
http://stry.tcmt.edu.tw/download.php?filename=359_1da66cae.pdf&dir=archive&title=%E5%85%AC%E6%96%87%E7%94%A8%E8%AA%9E%E8%A1%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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