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不定時更新

好像也荒廢太久了,久沒看書,覺得自己面目可憎了起來…
想試著翻譯些國外的雜誌或網誌文章,順便砥礪自己唸點書…
不定時放上,翻譯得很爛也請多包涵,翻錯的也請留言告訴我…
謝謝啦~

2011年3月1日 星期二

[考題] 2011/03/01

聲明:所有題目轉載自國考福利社

[法學緒論每日一題]
對於下級法院未確定之裁定,聲明不服,請求直接上級法院以裁定予以撤銷或變更之救濟方法,是為下列何者?
A、抗議;
B、上訴;
C、抗告;
D、復審。

──────────解答與解釋請按crtl+a反白顯示───────────────
解答:C
解釋:
A、抗議:是民主社會民眾表達不滿情緒的方式之一,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但可能有輿論壓力。XD
B、C上訴與抗告:對於法院的未經確定之裁判,當事人可向上級審請求救濟,是為上訴或抗告。其中所稱之裁判,係指法院適用法律於具體事實所為之意思表示。而上訴與抗告的差異,在於上訴係對法院未確定之判決所為,而抗告乃對法院未確定之裁定所為。而判決與裁定之差異則為,判決乃法院對訴訟之實體事項所為之意思表示,而裁定則是對於非實體事項,多是程序事項之意思表示。
另外尚有再審的制度,是指已經確定之裁判,因程序有重大瑕疵,或裁判之基礎事實有缺失或變更時,當事人可請求廢棄原裁判,對該事實重啟審判。
D、復審:為公務人員的救濟方法之一,係以對公務員權益有重大影響之行政處分為對象,自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187號解釋以來,可作為復審之對象的行政處分必須有以下二要件之一:一、涉及公法上財產請求權;二、涉及公務員服公職權益之重大影響。


資料來源:
http://moex.com.tw/pdf/pb0462.pdf
http://mcu.edu.tw/~mklee/net-7.pdf
http://www.wretch.cc/blog/mayday00000/20142376
http://www.twce.org.tw/info/%E6%8A%80%E5%B8%AB%E5%A0%B1/346-2-2.htm
http://www.license.com.tw/lawyer/learning/subject/spl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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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每日一題]
After working hard for a whole day, I suggested ______ a big meal in a restaurant.
1、have
2、having
3、to have
4、in having

──────────解答與解釋請按crtl+a反白顯示───────────────
解答:2
解釋:
suggest something to somebody,have用動名詞having。
翻譯:
辛苦工作一整天之後,我建議去餐廳吃頓大餐。
字彙:
suggest  vt.建議、促成、暗示、啟發、使人想起、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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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每日一題]
「不可以久處約。」意謂
1、不可以長久處於小康之境;
2、不可以長久處於貧困之境;
3、不可以長久處於富有之境;
4、不可以長久處於節約之境。

──────────解答與解釋請按crtl+a反白顯示───────────────
解答:2
解釋:
出自《論語.里仁》。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不可以長處樂。仁者安仁;知者利仁。」
全段翻譯:
孔子說:「心中沒有仁德的人,不能夠安於貧窮(因為長久的貧窮將使他為惡事),也無法長處富樂(會使他過於安逸驕縱)。仁德之人無所希求,只求心安理得,因此能安於仁;而智者知道行仁將有利於己,因此願意行仁。」


資料來源:
http://blog.udn.com/dd2d2d2d2002/2741147
http://www.dfg.cn/big5/chtwh/ssjz/42-lunyu-liren.htm
http://www.angelfire.com/nm/nmc6aa2/c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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