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不定時更新

好像也荒廢太久了,久沒看書,覺得自己面目可憎了起來…
想試著翻譯些國外的雜誌或網誌文章,順便砥礪自己唸點書…
不定時放上,翻譯得很爛也請多包涵,翻錯的也請留言告訴我…
謝謝啦~

2011年2月25日 星期五

[考題] 2011/02/25

聲明:所有題目轉載自國考福利社

[法學緒論每日一題]
下列何者得以自治條例規範之?
(A)外籍配偶申請歸化之許可要件;
(B)外籍配偶得否在我國工作及參加勞工保險之事項;
(C)外國配偶申請居留之許可要件;
(D)外籍配偶生活扶助事項。

──────────解答與解釋請按crtl+a反白顯示───────────────
解答:D
解釋:
依照我國憲法之規定,對於中央與地方權限之劃分,非採中央集權或地方分權,而為中央與地方分權之原則。而對於權限歸屬之事項,說明如下:
一、中央專屬權:外交、國防與國防軍事、國籍法、刑事及民商事法律、司法制度、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電政、中央財稅、國稅、國營經濟事業、幣制及國家銀行、度量衡、國際貿易政策、涉外財政經濟事項。(憲法第107條)
二、中央立法地方執行:行政區劃、森林、工礦及商業、教育制度、銀行及交易所制度、航業及海洋漁業、公用事業、合作事業、省以上水陸交通運輸、省以上水利河道及農牧事業、中央及地方官吏銓敘、任用、糾察及保障、土地法、勞動法及其他社會立法、公用徵收、全國戶口調查及統計、移民及墾殖、警察制度、公共衛生、賑濟、撫卹及失業救濟、文化古籍或古物及古蹟之保存。(憲法第108條)
三、地方專屬權:縣教育、衛生、實業及交通、縣財產之經營及處分、縣公營事業、縣合作事業、縣農林、水利、漁牧及工程、縣財政及財稅、縣債、縣銀行、縣警衛之實施、縣慈善及公益事項。(憲法第110條)

自治條例為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之法規,需為地方專屬事項方可為之。由上開說明,檢視本題答案:
A、歸化事項為國籍法所規範,應屬中央專屬權限,不可以自治條例定之;
B、工作及勞工保險屬勞動法所規範,應屬中央立法地方執行之事項,不可以自治條例定之;
C、外籍配偶申請居留亦應屬外交相關事項,應屬中央專屬權限,不可以自治條例定之;
D、生活扶助事項應屬縣內公益事項,屬地方專屬權限,應可由自治條例定之。

附註:
國考福利社網站本題解析乃以傳統公法學上之「重要性理論」認為前三個選項因涉及限制外籍配偶重大權利事項,應以法律定之;而外籍配偶生活扶助事項應屬於一般的給付行政事項,可以低於法律位階之規範為之。
但我認為本題並非在考法律保留原則,因為「自治條例」之特色為其乃地方立法,而非中央立法。由是,我認為本題應在考憲法中央與地方分權制度中,地方可自訂法律規範之事項,而非應以法律位階規範之事項。

當然,如果有不同意見者,也歡迎指教與討論。


再附註:2011/03/06
最近的課程中老師有言,自治條例亦為命令的一種,然其經地方立法程序,故仍可對人民之權利義務加以限制。由這個角度觀察,國考福利社網站上以重要性理論解析應屬合理。或許我本來以地方自治的角度觀察反而是錯的?不過…答案是對的耶…這就叫作負負得正嗎?(摩亞調)

資料來源: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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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每日一題]
Our school is within thirty ______ walk of Taipei Station.
1、minute
2、minutes
3、minutes’
4、minute’s

──────────解答與解釋請按crtl+a反白顯示───────────────
解答:3
解釋:
嗯,這題我不會。(默)

附註:2011/02/27
根據朋友的英文強人朋友指出,一般習慣用法可以用「thirty minutes walking distance」或「thirty minute's walk」,但並不是正式的英文句子這樣。
不過這樣答案難道是4嗎?我再跟他確認一下好了。
翻譯:
我們學校位於台北車站步行三十分鐘的距離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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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每日一題]
哪一成語不適於比喻「聲音美妙動人」?
1、新鶯出谷;
2、乳燕歸巢;
3、餘音繞梁;
4、穿雲裂石。

──────────解答與解釋請按crtl+a反白顯示───────────────
解答:4
解釋:
1、新鶯出谷:比喻人的歌聲,宛轉清脆,悅耳動聽,如黃鶯在山谷間鳴叫般。《老殘遊記.第二回》:忽羯鼓一聲,歌喉遽發,字字清脆,聲聲宛轉,如新鶯出谷,乳燕歸巢。
2、乳燕歸巢:同上。
3、餘音繞梁:餘音環繞屋梁旋轉不去。形容音樂美妙感人,餘味不絕。《老殘遊記.第二回》:當年讀書,見古人形容歌聲的好處,有那餘音繞梁,三日不絕的話,我總不懂。亦作繞梁之音、繞梁三日、餘妙繞梁、餘響繞梁、餘音嫋嫋。
4、穿雲裂石:直透雲霄,震裂石頭。形容聲音清亮高亢。《儒林外史.第二十九回》:一個小小子走到鮑廷璽身邊站著,拍著手,唱李太白清平調,真乃穿雲裂石之聲,引商刻羽之奏。


資料來源:
教育部成語典
http://dict.idioms.moe.edu.tw/sort_pho.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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