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不定時更新

好像也荒廢太久了,久沒看書,覺得自己面目可憎了起來…
想試著翻譯些國外的雜誌或網誌文章,順便砥礪自己唸點書…
不定時放上,翻譯得很爛也請多包涵,翻錯的也請留言告訴我…
謝謝啦~

2011年2月19日 星期六

[考題] 2011/02/19

聲明:所有題目轉載自國考福利社

[法學緒論每日一題]
對於刑法某條規定有疑義時,可蒐集制定刑法草案的理由書,以探求條文的真意。這是屬於:
(A)補正解釋;
(B)歷史解釋;
(C)草案解釋;
(D)類推解釋。


──────────解答與解釋請按crtl+a反白顯示───────────────
解答:B
解釋:
法律解釋方法有:文義解釋、歷史解釋、體系解釋、目的解釋、合憲性解釋等。
所稱文義解釋,是指以法律概念在日常或專業上的意義或使用方式作為根據的解釋方法。文義解釋為其他解釋方法的起點,若法律文義有多種解釋可能,便必須引入其他解釋方法加以決定。
所稱歷史解釋,是指以制定法律時立法者的意思作為根據的解釋方法,以符合立法意旨。由是,歷史解釋重點在探求立法者之真意。
所稱體系解釋,是指為維持法律體系的一致性與融貫性作為根據的解釋方法。在解釋法律時,必須注意該規定在法律體系中之地位與關聯,在一致性要求上,需避免採取會與其他法律矛盾之解釋;而在融貫性要求上,需盡量採取能與其他法律相容甚至相互支持之解釋。此外,法律體系又可分為外部體系與內部體系:外部體系乃指法律編制體制與上下文之關聯,是由法律概念的位階形成的體系;而內部體系則是取向於法律的原則其具體化形成之體系。
所稱目的性解釋,是指以法律規範的目的作為解釋依據的方法,屬於歷史解釋的一種類型。
依據本題說明,蒐集法規制定草案理由書,乃探求立法者之立法意旨以對法律加以解釋的方法,故應屬歷史解釋。


資料來源:
http://idv.sinica.edu.tw/philaw/jurisprudence/jurisprudence_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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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每日一題]
They sell meat by ______.
1、a pound
2、pounds
3、pound
4、the pound

──────────解答與解釋請按crtl+a反白顯示───────────────
解答:4
解釋:
by與計量詞中間應加定冠詞。
翻譯:
他們按磅賣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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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每日一題]
就下列成語中,選出正確者
1、不悱不發;
2、不憤不起;
3、鳴鼓工之;
4、舉值錯枉。

──────────解答與解釋請按crtl+a反白顯示───────────────
解答:1
解釋:
不憤不啟,不悱不發:憤,心中想了解卻有困難。啟,開導、教導。悱,音ㄈㄟˇ,心裡有意見想表露卻說不出來的樣子。「不憤不啟,不悱不發 」指不到學生想求明白而無法獲得時,不去開導他,不到學生想說卻說不出來時,不去啟發他。《論語.述而》:「子曰:『不憤不啟,不悱不發,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
鳴鼓而攻:指群起聲討。《論語˙先進篇》曰:「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兒女英雄傳˙第三十九回》言:如今見我這等回來,他們竟自閉門不納,還道我不是安份之徒,竟大家鳴鼓而攻起來。
舉直錯枉:舉:選拔。直:正直,指正直之人。錯:通「措」,廢棄、放棄。枉:彎曲,比喻邪惡之人。起用正直賢良,罷黜奸邪佞人。亦作「舉直厝枉」、「舉直措枉」。


資料來源:
教育部成語典
http://dict.idioms.moe.edu.tw/sort_pho.htm
實用查詢wiki
http://tw.18dao.net/%E6%88%90%E8%AA%9E%E8%A9%9E%E5%85%B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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